时间:2024-08-03 18:12:14编辑:
范本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和聊城兴和食品有限公司的需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合同价格为规定地点交货价「包括配件和一切运杂费」。
二. 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 因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聊城市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 交货及验收
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2. 所有产品、配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 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4 交货地点: 聊城兴和食品有限公司
5. 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 付款方式
1.货物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乙方同时开具销售发票「或收据」,并提供由使用单位认可的验收报告。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商定期限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商定期限内解决问题,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设备,应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用户代用。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三年的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多次次出现同一故障,供货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机器。
5. 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 人: 电话: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 合同的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聊城市质量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广州市合同履行地的管辖人民法院。
十. 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原产地: 生产厂家:
2.交易数量:
3.单价: 总价款:
4.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安全标准执行,同时符合乙方配套设备的运行要求。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第二条 运输:甲方送货至乙方安装现场,并承担相应运输及保险费用。采用防潮、防晒、抗震、防灰尘包装;外包装标识要求:
第三条 交付:甲方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 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质保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方法:乙方自行检验或委托乙方所在地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作为最终检验依据。 检验合格的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处理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的,甲方负责退货、修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担,可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七条 货款支付:电汇结算,乙方凭甲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17%」专用发票,于全部货到验收后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出现后一周内付清。
第八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一年,自设备或配件安装使用之日起计算。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质保期外的维修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责。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计算。
2、乙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甲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甲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乙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乙方的认同。
4、甲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甲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15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甲方须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甲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合同法相关条例解决。
6、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乙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承担。
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第十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单据:甲方应于送货同时提交以下单据:提货单、发票、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其他单据。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监控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安防设备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 。
工程内容: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1 「设备清单报价表」。
1、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 注:
2、本系统采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出监控工程原商定内容的,若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定价,并作出附件文件。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元」,待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逾期不付的,每超过一日按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四、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安装施工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施工现场的电源由甲方负责提供。
五、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
六、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 天。 「自20 年 月 日开工,20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七、竣工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的书面验收资料,甲方对项目验收后,应签注验收结论。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超过 7 天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的质保期为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如需要乙方维修设备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2、本监控系统工程的故障保修期为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出现系统故障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监控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会正确使用本监控系统的设备。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2、在履行合同中,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2、本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处理好善后事宜。
4、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超出仲裁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合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