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6 10:30:17编辑:
有关模板汇总9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 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二、 三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XXXXXXXX一期续建建设 项目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目(一期续建)工程 工程施工地点:XXXXXXXXXX
三、合伙宗旨
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齐抓共管,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
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1、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XXXX占40%,XXXX、XXX各占30% )工
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再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2、由于本投资金额为双方凭各自关系四处筹借,因此出现的借支返还利息需要从三方合作项目中,根据各自股份进行单独分别计算,采取各负其责的方法,自负盈亏。
3、每笔工程款到账后,若需还各自债务,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在完成本工程项目过程中,三方每月最高可支取工资XXX元,做为自身日常开销,三方除基本工资的开销外,不得挪用公款,否则每次将无条件接受按所占股份比例的1%扣除,支付给守约方。
六 、合伙管理及责任分工:
1、合伙事务总负责人关系和签批工程款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三方合伙人委派
3、施工现场执行技术总负责人由
七、 财务管理及制度
1、由XXXX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聘请会计一名负责帐务处理。
2、任何费用XXXX元以内由支出方、财务负责人XXXX)签字即可支出、报销;支出发票及费用在XXXX元以上(含XXXX元),需通过三方共同签字方可支出、报销,若其中一方不在现场需电话通知其同意。
3、财务账务对三方需公开、透明,每周必须三方对账一次,时间由三方商量确定。
4、工程款到账后,立即交由XXXX负责管理,并由聘任会计入账。
5、在本工程结束前,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开销,不得挪借他用。
八、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其余两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2%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二、 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年月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红利人」 丙方: 「分红利人」
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超市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后,与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经营。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总投入资金的51%;乙方入股总投入资金的49%;丙方负责投标成功,并确保甲方签定承租合同。
三、分红利方式:甲方分年红利50%,乙方分年红利45%,丙方分年红利5%。
四、经营方法: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行利润分红。股东人员采取岗位工作制,定岗定员「即 」,实行工资加绩效奖金制。开销实行实报实销。
五、经营管理分工: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进货、财务、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协助财务、人事等工作; 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事宜和超市的运转调控等工作。
六、联合经营期限以甲方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为准。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赢利、亏损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七、若中途经营不善,需要转让经营权,必须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协商有关事宜后,方可转让他人。
八、超市重大决策、投入、人事等须经三方会商后,必须两方以上同意的基础上,方可实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处理。
九、单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入股资金的两倍赔偿」。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二、备注: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受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转入合伙企业账户,逾期缴纳或未缴清的,应对应交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带来的损失。
3、各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人退伙时,可在结算后退还退货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各合伙人可按规定参与分配。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对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企业。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企业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听劝阻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