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2 10:12:5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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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3.1行使合同抗辩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3.2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3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3.4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3.5行使工程优先权。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6月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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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单孔孔深<200(如果超过200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再定)
二、钻孔直径:
钻孔Φ75,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Φ60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九、其它:
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2)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x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xxxx路还房钢质入户门专项工程承包给乙方供货并安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xxxx还房A、B、C区所有楼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钢质入户门工程供货并安装(包工包料)。
第四条防盗门品牌、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单价等:
以上为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杂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与防盗门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含土建配合费,发生时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第五条合同工期: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进场安装,施工工期符合甲方工程总进度安排。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质量要求
1、乙方安装的钢质入户门应符合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的现行Q/MX7—20xx企业标准要求,提供厂家产品合格证书。
2、钢质入户门具体要求为带包边、贵安牌固定把手锁、AB钥匙、不锈钢门槛、门扇厚度为60mm、门扇正面和背面的钢板厚度均为0、6mm,门框钢板厚度为1、2 mm 。防盗门表面为木纹转印。门的样式和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品(型号MXIN5001Rb)为准。
3、若甲方对乙方安装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有任何怀疑,可随时进行破坏性抽查,抽
查中一旦发现材料不符合样品门要求,则判定为该工程不合格,乙方应同时承担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甲方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入户门安装质量应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规范要求。若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20xx年x月x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乙方完成本合同防盗门全部安装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进度款;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应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清结算手续,结算完毕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余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八条 售后服务及相关事项
1、乙方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非甲方或住户人为原因导致易损件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2、在甲方集中交房期间,乙方派人常驻工地,及时解决有关防盗门的问题。
3、乙方应配有专职人员负责甲方项目防盗门的故障排除及维修工作。乙方接到甲方或住户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应到场排除;因较大故障1小时内不能排除的,必须在10个小时内解决。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结算发票为防盗门生产厂家的正规发票。
第九条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按第七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2、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3、甲方派 xxx(电话:xxxx)、xxxx(电话:xxxxxx)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并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5、为乙方指定施工用电接口并提供水电供乙方使用。
6、甲方应确保土建总包单位交付乙方的基层洞口为精装洞口,尺寸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洞口垂直度及对角线尺寸达到验收要求,并经甲、乙及监理单位三方验收合格确认后交与乙方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工艺、施工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应在安装前对所有门洞口现场复核后再进行生产加工。
2、乙方委派 xxxxx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xxxxxx,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收集并整理相关工程资料交与土建总包单位归档,参加土建总包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和土建总包单位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
5、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组织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有专人管理,服从土建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施工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因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按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计算工期损失,乙方将罚款金额赔付给甲方,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于X年X月X日邀请投标确定承包人承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程管理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当地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X
工程内容:景观绿化
资金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次本招标发包工程范围为小区道路绿化工程全小区主要构「建」筑物一览表详见投标须知。以小区绿化工程投标书、澄清函告、投标书以及经发包方确认的上述承包范围内的课作为正式施工的施工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作为补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一内
交付日期: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工程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含工程款在内的所有费用金额「大写」:
¥: 万元
六、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1.2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此工程采取的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预算书)
1.6工程期限为 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工程造价预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该造价金额包括设计费。
实际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决算。 但乙方保证工程实际决算金额不超过该预算金额的5%,决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5%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
第二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设计费包括在工程总价款中,乙方不再另外收取。
2.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符合国家关于施工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3.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3.4 协助乙方办理本装修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4.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3)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4乙方必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本次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有关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同时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4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7.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9.1.1材料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将未经验收认可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9.1.2隐蔽工程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覆盖掩蔽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开验收,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1.3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支付第三笔款,签署保修单。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改造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以便完成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备案。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 开工前2日 2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 30%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 35%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5日内 15%
10.2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做以下解释
10.2.1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10.2.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0.2.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10.2.4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竣工必须的水、电路改造图;竣工图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视为验收合格。
10.3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各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开具盖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11.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部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承担本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
11.2.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经甲方催告且逾期超过1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协议的,解除协议一方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本合同预算总价20%的违约金。
12.2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当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乙方未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2.5.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保修条款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的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前往维修,乙方逾期不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或个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优先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昆明签订,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陕西宏方·庭香文府项目 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住宅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地上6层,地下1层,全砖混结构。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0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 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 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15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1、5%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1%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15日内付已完项目的70%,主体封顶15日内付工程量的70%、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15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定 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 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 :按360元/T;钢材:按3800元/T计入。结算指标:钢材:21kg/㎡;水泥:180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8%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 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发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xx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君悦学府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10万元(小写:100000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君悦学府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xx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一、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二、重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委派_____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___ ___ ___ ___ ___ 。
①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 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9.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9.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9.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9.7 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9.8 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0.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10.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10.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占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一次 合同签定_________%
第二次 客厅、餐厅吊顶,厨房墙砖,水管,线管,布线完工。_________%
第三次 木工和泥工全部完工_________%
第四次 双方验收合格五日内 _________%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 元。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有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三、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工程造价: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八、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