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07:10:03编辑:
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九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根据 年 月 日招标的结果「中标编号:Swer-1w6」,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投标书已明确而合同未规定的内容,以投标书为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与乙方投标书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乙方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随机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备查」。
甲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三、交货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五、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乙方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费用」。 包装方式按照原厂出厂原标准,乙方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乙方将产品运输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会同乙方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 2 个日历日内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和商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等情形,乙方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发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产品到货清单;
E.产品保修证明;
七、技术培训
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对甲方 3 人进行 1 天技术培训。
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乙方前来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 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 年7月29日到 年7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六,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和单价、总价,项目所包含货物的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单价」1. 2. 3. 元,「大写:币 元整」合同价格包括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保险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等。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培训费用及损害赔偿 乙方按双方约定产品材质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及培训。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无偿包换包修,并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五年内免费保用服务「人为因素损坏除外」,五年免费保用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向提供终身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十二个月,自货物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全部交完,根据甲方现场的施工进度和乙方的生产实际,经双方协商,可分批出货。
2. 交货地点:广州桂林疗养院各相应楼层
3. 验收时间: 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星期内
4. 交货验收方式:由甲方选派人员进行验收
5. 验收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产品清单及要求进行验收。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工程款的50%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生产,乙方生产完毕后,由甲方到乙方工厂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工程款的40%即¥ 元「大写: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乙方收到进度款后发货安装,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予以支付。
乙方户名:
乙方账号:
开 户 行:
第五条 对产品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不合双方的约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约定。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2. 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三十日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根据《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币: 元整(¥ 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供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供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样品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预付供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币 元整(¥ 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需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 元整(¥ 元)。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供需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运输费:供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需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供方同意,在和供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供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供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进行更换;供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需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需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需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
在地*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 方:
农产品进货协议书范本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 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 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供 方
单位名称: 「章」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需 方
单位名称: 「章」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 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 %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 %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 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签约地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略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
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供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奖励 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 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略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