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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时间:2024-08-06 20:11:45编辑:

实用的模板集合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出让价人民币「大写」 「¥: 」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人民币「大写」 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清该车银行按揭本金利息并办理好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该车车祸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受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篇2

卖方: 「共有人: 」

买方: 「共有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3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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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年会领导致辞幽默风趣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区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_栋___座___号房,位于__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账户名称是________,账号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会。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

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国家规定的标准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至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

2、送货方式为

3、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送货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在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货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帐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2、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交货及包装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责任

八、其他约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保安个人工作总结精辟简短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 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即小写 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篇7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 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并附带____一间,位于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 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20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20xx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 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

甲方:

乙方:

篇8

《合同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

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向违约方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故,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的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这里规定的就是解约定金。从本条规定可见,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二者可以并用。关于这一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26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虽然不能同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但是同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何判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高低呢?

关于解约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当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时,法院才会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法院在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关于迟延付款或交房的违约金,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比例或者标准。通常法官会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举证的情况,决定是否对已经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xx]43号),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诚信守约的当事人,依据促进交易及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对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适当减少。其中,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当事人对损失数额计算方法没有约定的,法院可以比照守约当事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或者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对损失数额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举证。由此可见,在申请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不仅仅是由违约方负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同样需要负举证责任。

当然,当事人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法院不主动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865号),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但是上述批复并未涵盖房屋纠纷中的其他几种违约金情形,包括二手房解除违约金,非贷款原因造成延期交房违约金等等。违约金是针对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而来的,根据税法的原理,这部分并不构成真正的所得,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房屋纠纷所得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应对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适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适用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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