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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模板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 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 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八、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九: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日 代表: 月
因对所售房屋没有处分权,却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当属无效。20xx年12月18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份案,一审宣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交易成交确认书》无效,并判令售房人和居间人如数退还原告所交定金和中介费5500元。 20xx年8月份,陈某欲购一套住房,遂在居间人三门峡市某置业咨询公司的介绍下,与售房人杨某洽谈了房屋买卖事宜,并对所要交易的房产进行了了解和实地查看。8月30日,陈某与杨某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随即向居间人某置业咨询公司交纳了5000元定金和500元中介费,居间人某置业咨询公司向陈某出具了收条。8月31日,陈某和杨某在居间人处签订了《房产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杨某将位于三门峡市一小区面积为68.93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陈某,房屋成交价为5万元,双方于9月30日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陈某于房产过户手续办妥当日一次性付清房款,居间费由陈某负担;杨某须于9月30日前腾房。违约责任约定:杨某不得将房产再转卖他人或对陈某故意刁难,否则向陈某支付5000元违约金,陈某(替房屋所有人杜某代签)、杨某和居间人的工作人员均在该确认书上签字。随后杨某从居间人处领走陈某所交的5000元定金。当杨某得知该房屋因其他经济原因不能按约定于9月30日前交房和办理过户手续时,遂于9月2日赶到居间人处说明原因,拟征求陈某是否愿意等待。居间人于下班时间通过电话向陈某说明该情况,当时陈某不予认可。后杨某将收到的5000元定金如数退给居间人,居间人通知陈某来领取所交定金和中介费5500元。9月30日,陈某到居间人处要交购房款遭到拒绝,遂诉之湖滨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交易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10000元及500元中介费。
法院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杨某和居间人三门峡市某置业咨询公司签订的《房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致使房产不能交易的根本原因是所交易的房产权属不清所致,而该房产在交易时违反了法律关于财产权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由于被告杨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又无授权下进行登记交易,被告某置业咨询公司明知交易的房产权属不清仍进行中介,原告陈某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查验权属问题未查验而进行交易,从而导致房产交易行为无效。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双方同意就以下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街/路房地产「产权证/合同号 」出售给乙方,房屋面积 ㎡「面积以房管单位最终界定为准」。
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性: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三、付款方式约定:
1、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于年月前一次付清给甲方
2、剩余房款 「¥: 元」,在将办理交接房屋手续时付给甲方。
3、按揭付款:乙方于年月币银行要求提供全面真实合格的相关按揭资料与按时办理按揭抵押手续,确保银行早日放款。乙方若未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与办理按揭相关手
续,则按约定第七项追究乙方未按期付款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注:以上付款金额以收款凭证为准」
四、在乙方按上述第 条付款方式付清房款与相关费用及办完相关所需手续「如银行按揭相关手续」后,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时,按国家规定所需缴纳的过户手续费、税费约定 承担。
五、房屋交付使用:
1.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日之前,甲方将设施完好的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在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若是银行按揭应在办完产权抵押等手续后于
3、交付使用之日前,甲方负责结清水电暖、天燃气、物业等所有相关前期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将房产相关手续交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相关部分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最后,乙方对交付房屋进行验收,以后甲方不再负责相关问题,但可协助解决可能产生的'问题。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全权负责双倍赔偿。
七、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所得违约金的一半付给居间方作为服务佣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
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与上述房地产约定总价款的千分之
八、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导致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交易。
则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若由于房产过户交易税费政策调整,导致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变动,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协议履行。
十、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该房产交易居间服务费:
甲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乙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 。双方若有违约致使该交易不成功者,违约方承担该项甲乙双方所有居间费与已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存档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即时解除的情形和预告解除的情形。
一,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预告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在京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岗证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作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 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
4、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
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 ;
2、工作量单价为 ;
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5、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 号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 ,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
「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
「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
「四」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
「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 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采取计量工资方式的,工作标准为: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甲方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甲方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及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